我国互联网业界两个在命名上一慢一快的著名公司:“蜗牛”与“迅雷”之间,近年来一场在互联网业界闹得沸沸扬扬关于网络游戏《舞街区》的纠纷,在南山法院的不懈调解下,双方近日终于握手言和,各自撤回起诉(反诉)。
深圳市迅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是总部位于南山区的以网络下载技术为核心技术的互联网企业,苏州市蜗牛电子有限公司是我国最早的3D网络游戏研发公司。2007年5月,“蜗牛”与“迅雷”就合作运营《舞街区》网络游戏达成协议,7月正式运营。
然而,好景不长,2007年11月,“迅雷”发布公告,以《舞街区》游戏存在质量问题为由终止在其网站上运营该款游戏,引发双方激烈的网络“口水仗”。同年12月,“蜗牛”公司一纸诉状送至苏州市工业园区法院,将“迅雷”公司告上法庭。2008年4月,苏州市工业园区法院将此案转到有管辖权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院指定由南山法院管辖。面对“蜗牛”公司的起诉,“迅雷”公司针锋相对,迅即提起反诉。
南山法院知识产权庭受理该案后,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合议庭决定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寻找调解工作的突破口。经过近两年的调解,双方的立场不断拉近,从针锋相对到相互妥协,近200万元的诉讼标的差距逐渐缩小,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记者 洪英亮 通讯员 羊大雄 马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