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董事长涉嫌诈骗1.78
“80后”董事长涉嫌诈骗1.78亿
□晨报记者 李东华 摄影报道
黄浩,一个“80后”年轻人,原汇乐集团董事长,以所谓“创投企业”为名,在短短两年时间内先后成立了9家公司,曾被冠以“1998年—2008年中国风险投资十年新锐投资家”、“中国投资行业品牌建设十大杰出企业家”,而追随在其身后的几乎是清一色的退休股民。去年5月10日,黄浩在上海国际会议中心参加一项签约仪式时被警方拘留。昨天上午,时隔1年后,黄浩站上了一中院的被告席,检方指控他的罪名为集资诈骗罪和非法经营罪,涉案金额1.78亿元。
受害人过多,法院临时增设视频旁听
昨天上午9时20分,当记者来到一中院时,换证处早已围满了准备前来旁听黄浩案的市民,人数超过150人。按计划案件在第一法庭审理,但法庭内的座位仅可供30人左右旁听。最后法院决定临时增设19、21法庭为临时旁听处,以电视直播方式提供同步旁听。记者注意到,排除领证的市民,几乎都是六七十岁的老人。在得知记者的身份后,今年68岁的何阿姨苦笑着称:“之前我们都是一群退休股民,最后成为了黄浩公司的股东,现在都成了受害人。”
何阿姨介绍,2006年股市火爆,加上创投的相关政策刚出台,一些股民对原始股异常热衷。她通过朋友认识了黄浩,在黄浩的推介及高达10%的年回报率的承诺下,何阿姨不但拿出了包括退休金在内的30多万元入股,而且还发动了媳妇、婆家、堂妹等亲戚加入(介绍人可以收取3%—5%的提成)。黄浩旗下汇乐集团的股东就这样以“滚雪球”的方式发展起来。
多位受害人向记者表示,黄浩人很厉害(能干),也很年轻,作为“80后”很有想法,他非常熟悉本土环境,从事企业并购、风险投资以及理财投资策划运作多年,公关能力也很强,当时就是被他的口才说动,没想到会是诈骗。
非法低吸高抛,赚得第一桶金
在昨天的法庭上,28岁的黄浩显得异常镇定,在回答公诉人的问题时,思路清晰。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非法经营及集资诈骗罪,黄浩当庭表示认罪。他说:“在被刑拘后,自己还并不认为自己有罪,一直到检方工作人员进行了细致分析后,才意识到自己从事的是违法行为。在公诉人的追问下,他陆续讲述了几年来自己的“创业”史。
2003年7月,刚走出校门的黄浩就与他人合伙以咨询公司的名义,在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利用租借的办公地点,采用低吸高抛的方法,先后转让了3家非上市公司的股份,收取了客户资金共计1944万余元,并从中非法获利838万余元,其中黄浩以个人名义成立的上海汇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从中获利222万余元。
以高额回报为诱饵,3年吸金1.78亿
2005年底,原本想利用第一桶金进行科技投资的黄浩,在看到创投政策出台后,马上将目标转向“创投企业”。2006年2月至2008年8月间,黄浩、李宗贤及王检国先后注册成立了汇乐公司、汇义公司、汇仁公司、汇乐宏宇公司、宏石公司、生标公司、全椒担保公司等多家公司企业。每家公司的注册资金在几百万,上千万不等。而公司注册资金的来源,则是指使当时公司的财务经理采用支付高额中介费、提供相关身份、股份投资比例资料等手段,通过向他人借资及关联企业来回划款增资等方式,从而制造了公司机构庞大、业绩良好的假象以获取投资人的信任。
随后,黄浩等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利用召开讲座、推荐会等形式进行虚假宣传,并承诺支付8%—10%的回报收益及许诺分红、超额回购等。接着又安排公司人员在上海、安徽、浙江等地设立多个招募投资经营点,采用随机拨打电话的方式招揽投资人。在两年多的时间里,黄浩旗下的公司对外招揽了626名投资人,募集资金1.3亿元。
2008年6月至2009年4月,黄浩伙同张俊(另案处理)以德浩投资招募基金的名义,用签订协议、承诺8.4%的固定年收益为诱饵,向94人募集资金4800万余元。
2009年5月10日,黄浩代表上海汇乐集团与海南五指山集团股权置换签约仪式正在举行时,被警方带走。随后以黄浩为实际控制人的多家公司也先后关门。
至案发,黄浩所集资的1.78亿元,除部分返利、归还及投资外,大部分被其用于炒股、提现、出借及购置房产、个人消费等。据公诉机关统计,720名被害人的实际损失达8500万余元。昨天,与黄浩同时受审的还有原汇乐公司总经理李宗贤及财务经理王检国,两人被起诉罪名为集资诈骗。
法院将择日对该案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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